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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总医院戛洒院区(戛洒卫生院)医用冷藏箱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3-07-19 11:13发布人:小编浏览:

  新平县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7月28日(周五)15:00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小会议室召开新平县总医院戛洒院区(戛洒卫生院)医用冷藏箱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新平县总医院戛洒院区(戛洒卫生院)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新平县总医院戛洒院区(戛洒卫生院)医用冷藏箱采购清单及参数》

  1.3本项目上限控制价:5万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备案凭证;

  2.3投标人若是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4投标人若是所投医疗器械的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5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可追溯授权书;否则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再由本公司向第三方追溯);投标人需对照采购公告中“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编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报价表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新平县总医院将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报价明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5、报名地点: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01室(可电话报名)

  6、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7-702456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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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带*标黑的为核心参数,不满足均为不符合需求,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XXXXXXX公司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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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请各位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上格式进行报价,不得随意改动。

    2.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需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一致,保证合同、注册证、实物三者名称一致。